两次X光医生均未告知危害性 引产孕妇获赔两万
南油医院妇产科对怀孕近两个月的王女士连做两次X光透视检查,由于医生并未告知孕妇危害性,致使王女士无奈将胎儿引产(本报以前曾作过报道)。昨日记者获悉,经南山法院审理判决,南油医院要赔偿受害孕妇2万元。
据介绍,去年5月7日,怀孕近两个月的王女士因阴道少量流血到南油医院妇产科就诊,值班医生看完B超检查结果后,怀疑王女士宫内有节育环,便建议其先后进行两次X光透视检查。最后,医生告诉她“做了透视,胎儿不能要了”。王女士最终因X光透视检查会影响胎儿健康,被迫做了引产手术。
王女士后来将南油医院告上法庭,要求南油医院赔偿损失。南山法院通过审查认为,在这种特定情况下,院方医生建议患者做X光透视检查,是出于对患者生命安全负责。但法院同时认为,检查是否有节育环,按现行检查手段,一般采用X光透视,但X光透视检查对初孕期胎儿的生长发育可能产生影响,这属于专业知识,一般人不一定了解,医生有必要事先告诉患者。在审理过程中,医院没有拿出有效证据,证明在检查之前已将后果告诉患者,最后法院宣判,南油医院要补偿王女士2万元。